寧波市2023年下半年軟考的最新通知
軟考(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實行大綱、試題、標準、證書均統一的考試辦法。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關于寧波市2023年下半年軟考考試的最新通知,慧翔天地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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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3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市)經信局、人力社保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人力社保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計考辦〔2023〕1號)和《關于2023年下半年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有關工作整的通知》(工信教〔2023〕42號)要求,現就2023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寧波考區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點設置及開考資格
2023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于11月4日、5日舉行,考點設在寧波市。自今年下半年起,各級別、各資格、各科目考試方式均由紙筆考試改革為計算機化考試(機考)。開考級別與專業資格名稱、考試科目詳見《2023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日程表》(附件)。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為準。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按照《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根據報考屬地化管理原則,僅限于在寧波市內工作或居住的社會人員及在校學生報考。
三、報考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15日10:00至9月21日16:00。
2.相關要求:2023年下半年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辦法,報名與審核同步進行,報名時間截止后,系統即關閉,不再開設補報名通道。因審核需要時間,請各位考生及早、提前完成報名信息提交。
報考人員請登錄“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www.ruankao.org.cn)”,通過“報名入口”專欄進入“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平臺”,機構名稱選擇“寧波”,按報名系統的要求,如實完整輸入本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和在寧波市居住、工作或就讀的相關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為以下三項中任意一項:
(1)寧波市內的居住證明:有效期內的寧波市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含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或由浙江省公安機關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
(2)寧波市內的工作證明: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間連續六個月的寧波市內社保證明(登錄支付寶“浙里辦”-社保服務-社保證明打印下載PDF文件)。
(3)寧波市內學校的就讀證明: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學信網-學籍查詢欄下載PDF文件)。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和要求,由本人完成報考信息的填報和相關資料上傳任務。若提供虛假證明的,將取消考試資格;若因填錯個人資料或報考信息、傳錯電子照片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報考機構不再另行通知。
(二)繳費
1.繳費時間:2023年9月15日14:00至9月22日16:00。
2.收費標準:考試收費標準按浙價費〔2010〕258號文件規定,高級資格考試每人300元;中級資格和初級資格考試每人200元。
3.相關要求:報名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繳費,已通過審核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網上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得修改報考信息。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不再受理退費申請。
4.電子票據領取:繳費半個月后登錄“浙里辦”,搜索“寧波財政電子票據”-->進入“寧波電子票據查驗”-->進入“票據查驗”-->“繳款碼查驗”-->輸入“繳款碼+繳款人+隨機碼”-->【查驗】下載電子票據。(繳款碼來源:“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報名信息中“網上繳費”欄目下的“查票單號”。)
(三)打印準考證
1.打印時間:2023年10月30日10:00至11月3日16:00。
2.相關要求: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通過登錄報名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視為放棄考試。報考人員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關于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操作流程及具體要求,詳見報名系統中相關說明。
四、考試相關規定
(一)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紙質準考證方可入場參加考試。如考前發生疫情等突發情況,相關要求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請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若因不符合要求而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二)各級別、各資格、各科目考試均在計算機上進行。
(三)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不得以提交不實信息、偽造報名材料等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嚴禁將手機以及其他有收發和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通訊工具、計算器和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
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卷的甄別和認定,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報考人員有以上行為或有其他違反《考場規則》(與準考證一同打印)的,將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職業資格考試嚴格執行考培分離政策,國家未指定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和代報名工作,請報考人員切勿輕信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并通過官方渠道進行報名。
五、成績公布和證書制發
考試成績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統一公布,可通過“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查詢。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一次性通過規定科目考試,獲得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相應級別證書。在公布合格人員文件后,考試合格人員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欄目,自主下載打印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電子合格證明,該證明在省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用。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考試合格人員可在報名網站上選擇紙質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六、其他有關事項
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39號),通過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關于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浙人社發〔2018〕128號)等有關規定及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有關考試大綱、教程和輔導用書信息,可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考試用書”欄目查詢。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老師;
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901號報業傳媒大廈A座北樓8樓;
郵編:315040;
電話:0574-89183463;
網址:jxj.ningbo.gov.cn;
E-MAIL:rkb nbit.gov.cn。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