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考試成績復查
軟考(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實行大綱、試題、標準、證書均統一的考試辦法。大家如果想了解軟考考試報考流程、報考時間、報考條件、報考費用、軟考報考資格測評等等均可訪問站內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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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后7日內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考試專欄”中的“成績查詢”欄目點擊“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
人事考試成績復查須知
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第八章第三十七條對成績復查的相關規定,我們上線了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系統。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考試專欄”中的“成績查詢”欄目點擊“人事考試成績復查”按鈕申請成績復查。
1、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為5日)通過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系統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予受理。
2、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考評辦工作人員負責,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答題卡、標準答案等相關資料。
3、復查內容僅限試卷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存在違紀、缺考或其他異常情況,不涉及閱卷員對評分標準及尺度的掌握。
4、國家級考試,市人事考評辦負責把復查申請報交上級考試主管部門,復查結果的通知時間視上級主管部門的反饋時間而定;北京市級考試,一般在成績復查截止日期后兩周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
5、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申請人成績錯誤的,由考評辦按相關信息更正流程糾正。
6、對于同一考試科目,復查申請只受理一次,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7、復查結果將以短信形式發送申請人。
因客觀題(判斷題、選擇題)為全流程計算機閱卷,無人工評分環節,除0分、缺考、負分等異常分數外,無復查必要,不建議申請復查。按照工信部相關規定,軟件、通信考試客觀題不接受復查。
計算機軟考考試成績復查注意事項
1、各省申請成績復核時間有所差別,通常在成績公布后7天或15天內,具體復核時間及申請方式以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發布的通知為準。
2、成績復查內容僅限試卷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存在違紀、缺考或其他異常情況,不涉及閱卷員對評分標準及尺度的掌握。客觀題原則上不復查。
3、其他地區預計會在近期陸續發布成績復核通知。但需注意,并非每個地區都會發通知,如需復查,建議考生直接聯系當地考試機構。
4、對于同一考試科目,復查申請通常只受理一次,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