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新發布關于2023年上半年軟考考試通知


軟考(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是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實行大綱、試題、標準、證書均統一的考試辦法。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關于北京《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3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今天慧翔天地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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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3年上半年軟考報名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項等信息,請查看通知原文如下:
北京人事考評辦公室文件
京人考發〔2023〕3號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3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于轉發人事部、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2003〕138號),《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計考辦〔2023〕1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23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設置初、中、高三個級別,各級別資格名稱、考試時間安排詳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北京地區2023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日期為5月27日、28日。
(二)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時間不足2小時的考試科目全程不允許提前交卷、離場。
(三)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削筆刀、橡皮和直尺。
(四)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服務頻道”(以下簡稱人事考試服務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本項考試報名鏈接進行報名。
1.提交報名信息及網上繳費時間為2023年3月28日至4月6日,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及網上繳費時間的,視為放棄報名。
3.報考人員報名時如遇問題,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查看“問題解答”。
(二)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5月23日至28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及教程修訂出版信息在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https://www.ruankao.org.cn,下同)發布。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一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并于2023年7月上旬登錄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查詢考試成績。
(二)證書發放事宜將在人事考試服務頻道“證書查詢”欄目公布。
(三)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2〕375號)規定,本項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7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官網,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參加考試年度及考試名稱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3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回復,并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通過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九、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https://beijing.12388.gov.cn/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2023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2023年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2023年5月27、28日
